关于BG7258-2017C阶段法规2020年1月1日实施应对的通知
BG7258-2017的下列法规项目将在2020年1月1日实施,新生产的车辆需增加以下项目:
涉及车辆 | 法规实施项目 | 法规要求 |
所有车辆 | 1、安全带佩载提醒 | 当驾驶人未按规定佩载汽车安全带时,应能通过视觉和声觉信号报警 |
2、排气管口朝向 | 排气管口不应指向右侧,若排气管口朝下则其气流方向与水平面的夹角应小于等于45 | |
3、制动气压 | 总质量≥12000kg,采用气制动时,储气筒的额定气压应≥850kPa,且装有空气悬架或盘式制动器时应≥1000kPa | |
4、制动衬片更换报警 | 行车制动器衬片需要更换时应报警的要求 | |
危险货物运输货车 | 1、爆胎应急 | 总质量 >35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转向轮应装备轮胎爆胎应急防护装置 |
2、后轴装备空气悬架 | 总质量≥12000kg的危险货物运输货车的后轴应装备空气悬架 |
由于在途车辆及市场库存车辆尚有部分未出具整车合格证,新法规项实施后出具2020年的整车合格证会造成实物整改及销售成本增加,为减少相关成本增加,要求如下:
1、我公司自12月25日开如上线生产的国内国五及以上排放的车型切换为符合BG7258-2017C阶段法规要求。
2、未出具整车合格证的在途车辆及市场库存车辆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出具整车合格证。
3、若因未按要求出具整车合格证完毕的,则需按照新规要求进行实车改制,验收合格后方可出具2020年整车合格证,所有车辆整改费用由经销或改装单位自行承担。
请各地分公司高度重视此事,务必传达到区域内所有合作经销及改装单位。